政策法规
政策鼓励 电动汽车不受京城重污染天限行限制
2013-11-07 00:00  浏览:364
近日,北京市发布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在空气重污染预警一级(红色)期间,每天零时至24时,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双号管理),其他机动车禁止通行;运输渣土、砂石等易扬尘物品的载货车辆全部停驶。不过,六类车辆不受该限行措施限制,包括单位班车、校车等。值得一提的是,纯电动载客汽车也纳入其中。采取单双号限行期间,暂停五日制尾号轮换限行措施;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停驶80%。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通告中明确了六类机动车不受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限制,包括警车、公交车、出租车、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等。此外,纯电动载客汽车也纳入不受限行的范围。根据《北京市2013—2017年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工作方案》,北京将研究制定鼓励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政策,推广新能源汽车,2017年新能源汽车(不含公务用车)规模达到19.5万辆。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此前表示,北京要完成600万辆机动车总量的控制目标,将出台更加严厉的措施,“会把数量调控和新能源车的引导结合在一起,指标数量肯定会减少。”目前,多部门正研究制定今后几年新增小客车配置指标的数量,11月底公布具体实施方案,2014年实施。同时,交通委还与科委研究利用小客车指标分配平台,推动促进新能源小客车示范应用。目前纯电动车在北京还只在公共领域运行,截至去年电动车已达4000至5000辆,并在清河、北沙滩和航天桥等地建设了充电站。这些充电站今后将实现和私人电动车充电的互相兼容。今后,北京还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审批。到2017年,建成充换电站107座、充电桩18.8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