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快讯!乱港分子黄之峰被捕
来源:中国日报网
据香港多家媒体报道,乱港分子黄之锋早上约7时30分前往海怡半岛地铁站途中被捕,被押往湾仔警署总部,据了解共以三项罪名拘捕。
16名被告包括黄之锋(左)、岑敖晖(右)
1996年10月,黄之锋出生,其父黄伟明是公民党一员。
2012年,黄之锋在反国民教育风波中“一战成名”,不满18岁的黄之锋也被视为香港反对派的“急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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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民思潮
2011年5月29日,“学民思潮”成立,并由
林朗彦、钟晓晴和黄之锋担任召集人。之后,林朗彦后来辞去召集人一职并退居幕后,召集人余下黄、钟二人。钟于2012年6月发出声明,指学民思潮已改变了目标,不再彰显成立宗旨,因此宣布九十后动员退出学民思潮,唯两个组织的方向仍然一致。自此召集人只有黄之锋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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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场被捕
黄之锋被捕(3张)
2014年11月26日,黄之锋在占中清场中被捕。
[6] 27日早上,黄之锋被押解到九龙城裁判法院轮候提堂。被控阻碍公职人员罪,获准保释,押后至2015年1月再提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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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7日晚,刚刚获得保释的黄之锋在金钟登台讲话,煽动非法“占中”者继续留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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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监禁6个月
2015年7月6日,因涉嫌于2014年6月11日在中联办外抗议涉嫌阻碍办公而遭警方检控。黄之锋获警方致电,表示将会就涉嫌阻碍警方执行职务向他们作出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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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1日,黄之锋、罗冠聪及前“学联”秘书长周永康3人,因涉非法“占中”前夕煽动及率众冲进政府总部广场,分获“参与非法集会”和“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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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7日,香港高等法院对黄之锋等非法“占中”主要参与者作出判决,改判黄之锋监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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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7日,香港终审法庭批准黄之锋、罗冠聪与周永康就“冲击政总”案上诉。
2018年2月6日,黄之锋就闯入政府总部东翼前地案被改判监后提出上诉,终审法院裁定3人上诉成功,维持原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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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遣返
2015年5月26日,黄之锋应
马来西亚民运人士的邀请赴马来西亚交流抵达
槟城机场即被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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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美国驻港人员密会
黄之锋等与美驻港领事交流商议
2019年8月,黄之锋、
罗冠聪等人被曝与美国驻港人员密会,在被追问下承认。8月6日,罗冠聪等与美国驻港领事交流,内容包括企图制裁香港的《香港人权民主法案》、要美方不向香港警察出口装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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