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何清华先生追加承诺,将其持有的于2012年12月21日限售到期的公司109,058,760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在原承诺基础上延期锁定一年,即上述109,058,760股股份锁定至2013年12月21日解除限售。 一、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1、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何清华 职务: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2、追加承诺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限售情况的说明 何清华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9,058,760 26.51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何清华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7,500 0.04 高管锁定股 何清华 无限售条件股份 62,500 0.02 合计 109,308,760 26.57 3、追加承诺股东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减持情况 最近十二个月何清华先生减持股数为零。 4、追加承诺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何清华先生承诺:自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自2009年12月18日起,何清华先生连续三年追加承诺,将其持有的限售到期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在原承诺基础上延期锁定一年。以上承诺均得到有效履行。 二、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2012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何清华先生的承诺函。何清华先生作为公司的发起人和控股股东,本着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其他股东负责的态度,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就其持有的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继续追加锁定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何清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109,058,760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在原承诺基础上延期锁定一年,即上述109,058,760股股份锁定至2013年12月21日解除限售。在锁定期内,何清华先生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上述公司股份,也不会要求公司回购其持有的上述公司股份。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在锁定期间,何清华先生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按违约发生时所持股份市值的100%承担违约金。 三、公司董事会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明确披露并及时督促追加承诺股东严格遵守承诺。若追加承诺股东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会保证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相关股东履行违约责任。公司董事会将于公告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股份的申请锁定手续。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