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塔铸钢件
技术要求:
1.铸钢件材质为G20Mn5QT;材料要求见《铸钢节点应用技术规程》(CECS235:2008)表A.1.2-1、A.1.2-2规定。
2.本工程铸钢件按照《铸钢节点应用技术规程》(CECS235:2008)相关要求及技术标准验收。
3.供方按《铸钢节点应用技术规程》(CECS235:2008)相关要求进行完整的材性试验,提供产品化学成分与力学性能报告。
4.铸钢节点表面粗糙度评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铸造表面粗糙度评定方法》GB/T 15056进行。铸钢节点表面粗糙度Ra≤50μm;铸钢节点与其他构件连接的焊接端口、开孔孔壁表面粗糙度
Ra≤25μm;无损探伤位置表面粗糙度应达到探伤工艺要求。
5.铸钢节点的铸造工艺应保证节点得到致密、均匀的内部组织和规定的尺寸,应适当控制浇筑温度和速度。节点铸造后表面应清理干净,修正飞边、毛刺、去除补贴、粘砂、氧化铁皮、热处
理锈斑及内腔残余物等,不允许有影响铸钢节点使用性能的裂纹、气孔、夹砂等缺陷存在。
风电塔铸钢件 风电塔铸钢节点 风电塔钢结构
6.铸钢节点的尺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铸件尺寸公差、几何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GB/T6414中DCTG11级的要求;铸钢节点的几何公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铸件尺寸公差、几何公差
与机械加工余量》GB/T6414中GCTG6级的要求,相邻两轴线夹角的偏差不应大于30′;铸钢节点不应存在明显错型。
7.铸钢节点宜采用打磨或机械加工的方法得到设计规定的尺寸和精度,加工后偏差应满足《铸钢节点应用技术规程》(CECS235:2008)6.3相关要求,铸钢节点与其他构件连接的焊接端口错边
量不应超过%%P2mm。
8.铸钢节点不应存在裂纹、气孔、缩孔等缺陷。对目视检查以及尺寸、几何检查符合要求的铸钢节点应逐个进行无损检测。无损检测应在最终热处理后进行。
9.铸钢节点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铸钢件超声波探伤及质量评级方法》GB/T7233可探部位进行100%超声波探伤检测,若对超声波探伤检测结果有疑义时,可按照《铸件射线照相检测》
GB/T5677采用射线探伤进行检测、验证;支管管口的焊接坡口、过渡段铸钢件顶部焊接剖口及裙摆边缘、几何突变处周围150mm区域应为Ⅱ级,其余部位可为Ⅲ级。
10.铸钢节点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铸钢件磁粉探伤及质量评级方法》GB/T9444进行100%磁粉探伤检测,因结构形状的原因(如探伤空间狭小)不能采用磁粉探伤时,宜按照《铸钢铸铁件
渗透检测》GB/T9443采用渗透探伤;铸钢节点与其他构件连接的部位及过渡段铸钢件裙摆边缘应为Ⅱ级,其余部位可为Ⅲ级.
11.铸钢节点缺陷可按《铸钢节点应用技术规程》(CECS235:2008)相关要求进行焊补,焊接修补不应影响其力学性能,修补的部位、区域大小、过程与质量应作记录并存档。
12.表面涂装:由采购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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