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信保委外催收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委托案件服务范围:经过个信保催收跟进后未得到有效降期且逾期天数超过80天及以上的已理赔高风险案件
案件区域:全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信保委外催收服务采购项目比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信保委外催收服务来购项目比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应征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成立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是依法成立并连续经营催收业务的公司,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包含“欠款提醒服务”、“提醒通知服务”、“催告通知服务”、“催收服务"、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资产管理”等相关内容,且证照经年检存续有效。
2、应征人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含)(外币以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的首次挂牌汇率折算),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须提供应征人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备必要的固定办公场所(须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具备自有、正常运转且足以保证信息安全的作业系统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办公桌椅、电话、传真机等,须提供相应实物照片);
4、拥有一定规模的电话还款提醒团队,操作系统功能完善(须具备催收业务所需的电子设备和催收系统,操作系统应具备对呼入呼出电话录音和记录电子档案的功能并根据不同业务角色设置相应操作权限功能作业环境安全可控(须具有监控覆盖、物理防火墙和IpsecVPN,数据专线、内部无纸化办公系统保证业务数据安全);
5、有稳定的催收作业团队,从业人员与委外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针对催收过程所获取的客户信息签订《保密协议》或承担保密义务。委外机构催收作业人员不少于50人(须提供与委外机构签署劳动合同的员工清单及劳动合同,并提供近6个月委外机构为其缴纳社保凭证)
6、委外机构法定代表人、所有股东及核心管理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业务总监或管理整体催收业务负责人)不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以及征信不良记录(须提供其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人行征信报告);合规制度健金:有严格的内控、工作制度等,包括但不限于催收作业、培训、投诉处理、信息安全、内部检查等制度与流程;
7、成功案例要求:委外机构近三年(2018年至今)在银行项目需求类似的催收业务服务经验,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中选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
8、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屏);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9月03日09时00分到2021年09月09日15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七其他”项中的“三、报名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在规定时间内至代理机构处进行报名,如本项目报名单位少于8家,则报名时间延期3个日历日。
报名费用: 800元(现金)。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