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R.TRXN-HYJJFA-GK001
受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将对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度光伏逆变器集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度光伏逆变器集中采购。
1.2、项目地点及交货地点:项目所在地招标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投标人为了满足合同交货期或者其他非招标人的原因而调整运输方案,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即项目合同价格不因运输方案的调整而变更。
1.3、交货时间:项目排产通知下发后45天内完成供货,根据项目时间调整,具体发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4、标包及项目明细:
序号 项目名称 组件规格
(W) 逆变器规格
(kW) 逆变器台数
(台) 容量
(MW) 项目区域 预计需求时间
标包一 山东户用光伏项目 540 10、20、30、50 4400台,其中:10kW 2250台,20kW 1500台,30kW 500台,50kW 150台 75 山东 9月—10月
标包二 辽宁户用光伏项目 540 10、20、30、50 1760台其中:10kW 900台,20kW 600台,30kW 200台,50kW 60台 30 辽宁 9月—10月
标包三 河北户用光伏项目 540 10、20、30、50 1467台其中:10kW 750台,20kW 500台,30kW 167台,50kW 50台 25 河北 10月—11月
标包四 河南户用光伏项目 540 10、20、30、50 587台其中:10kW 300台,20kW 200台,30kW 67台,50kW 20台 10 河南 10月—11月
标包五 安徽户用光伏项目 540 10、20、30、50 587台其中:10kW 300台,20kW 200台,30kW 67台,50kW 20台 10 安徽 11月—12月
重要事项说明:以上项目为计划项目,后期招标人根据业务需要可对项目需求数量进行增减,如最终采购数量与招标预计数量有差异时,在技术要求不变的情况下,单价按本次招标时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单价执行。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由招标人下属项目公司分别与中标人签订项目采购合同。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1)光伏逆变器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及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现场调试指导、参加试验运行和协助交接验收。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并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2)服务。投标人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投标人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制造确认、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
(3)中标人须积极配合招标人技术部门完成技术协议的签订及向设计院提资工作,要求接到预中标通知后一周内完成技术协议签订,技术协议签订后2周内,向招标方提出一份详尽的生产进度计划表,包括产品设计、材料采购、产品制造、厂内测试以及运输等项的详情,以确定每部分工作及其进度。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各项技术指标
其他要求:中标人接到排产通知后应立即排产,不受合同签订是否完成的约束。
2.2、中标规则:本次招标每标包设置一个主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和一个备选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当第一中标候选人出现质量问题或产能无法满足要求的情况,则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的框架协议终止且与其停止合作2年,后期所有未供货项目均由备选中标人供货,价格按备选供应商价投标报价执行,招标人也可选择重新招标。年度框架合同有效期一年。
2.3、投标人承诺: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实际采购数量不超过本次预计采购金额时,均按本次中标结果履行。如年度采购有效期内需求金额大于本次预计采购金额,如价格不作调整且双方均无异议也可继续履行
2.4、中标方应在接到项目部书面通知之日起排产。
2.5、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各项技术指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银行资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5、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没有严重违约、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问题。
3.1.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是对通用资格要求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3.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2.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证明文件,且认证范围涵盖被核实产品。
3.2.3. 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投标产品应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试验、鉴定报告,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投标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
3.2.4.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起)至少有三个组串式逆变器销售业绩,须提供业绩列表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3.2.5. 具有光伏逆变器设备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和生产、加工制造场地和设施,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22日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22日18:00时整止。
标书售价1000元人民币。标书费售后不退,多汇不退。标书购买方式:电汇方式、网上支付(支持微信和支付宝),网上支付请备注公司名称。
特别提示:本次招标按照招标文件出售标书,全套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招标文件仅需购买一次即可参加全部标段的投标。
5、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23日9:30。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