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今年起至2017年,内蒙古计划投资1300多亿元,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力争将全区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以上。 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工作人员介绍,自治区5年内计划建设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城镇保障性住房17万套,投资220亿元;计划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59.9万户,投资1110亿元。 与此同时,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百姓安居工程”的实施意见》,提出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计划5年内使全区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以上,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日趋完善。 此外,内蒙古要求各地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用地供应,落实税费政策,加快各类保障性住房并轨管理,积极探索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回收机制,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增加保障性住房有效供应,完善保障性住房准入及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