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质防爆门的防爆级别、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是设计、制造、验收钢质防爆门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特种公用、民用建筑使用的钢质防爆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824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
GB 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JB/T 3054 单扇平开多功能户门
GB 3836 防爆国家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和术语。
3.1 钢质防爆门
具有抵抗一定条件下爆炸物发生爆炸时产生的气体冲击波的金属门。
3.2 防爆级别
在规定的测试条件下,根据防爆门抵抗爆炸气体冲击波的下达进行级别划分。
4 产品类型、防爆级别及标记
4.1 炸药使用量及爆炸距离
。
表1 炸药使用量及爆炸距离
级别 Ⅰ Ⅱ Ⅲ Ⅳ Ⅴ Ⅵ Ⅶ
爆炸距离/m 2.0 2.0 2.5 2.0 2.5 2.0 2.0
炸药重量/kg 5.0 4.0 5.0 2.0 3.0 1.0 0.5
5 技术要求
5.1 材料与配件
5.1.1 门框、门扇材料
门框采用120mm宽国标槽钢制作,门扇采用50mm*70mm*3.0mm厚方管制成骨架,里外用5.0mm厚优质碳结钢板焊接而成并填充保温材料。
5.1.2 配件
安装在钢质防爆门上的五金配件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并与该门的使用功能协调一致。
5.2 外观质量
5.2.1 焊接要求
钢质防爆门的焊接应该牢固,焊点分布均匀,不得出现假焊和烧穿等现象。外表面的焊点、焊渣、划痕等杂质应打磨平整。
5.2.2 喷涂要求
钢质防爆门喷涂前应做除油、除锈、磷化处理。喷涂后涂层应均匀、平整、光滑、不得有堆积、麻点、气泡、漏涂等现象。
5.2.3 表面质量
门框、门扇表面应无明显凹凸、擦痕、划伤等缺陷。
5.3 尺寸与形位公差
5.3.1 尺寸公差
钢质防爆门门框、门扇其它外形尺寸公差见表1。
表2尺寸公差表
单位为mm
部 位 名 称 极 限 偏 差 部 位 名 称 极 限 偏 差
门扇高度 0
-3 门框槽口高度 +1
0
门扇宽度 0
-2 门框厚度 +1
-1
门扇厚度 +1
-1 门框槽口宽度 +1
-1
5.3.2 形位公差
钢质防爆门的形位公差见表2。
表3形位公差表
单位为mm
名 称 测 量 项 目 公 差
门框 槽口两对角线长度差 ≤5
门扇 两对角线长度差 ≤3
扭曲度 ≤4
高度方向弯曲度 ≤1
门框、门扇 门框与门扇组合(前表面)高低差 ≤1
5.3.3 配合尺寸
5.3.3.1 钢门框上有锁孔时,其与锁舌的最大配合间隙不应大于3mm。
5.3.3.2 门扇与门框配合活动间隙不应大于10mm。
5.3.3.3 门扇与门框贴合面的间隙不应大于10mm,门的开启边在关门状态与门框贴合面间隙不应大于5mm。
5.4 防爆性能要求
按照表1的规定进行试验后,外观完整,基本功能可以实现,无碎片产生及零部件掉落,变形量不超过30mm。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检查
6.1.1 表面质量检查
对表面质量进行检查时,用目视方法;检查结果应符合5.2的要求。
6.1.2 外形尺寸、形位公差检查
6.1.2.1 对规格尺寸可用钢卷尺、卡尺测量。门扇的高度和宽度在一个面上测量。测量部位在门扇的两个横边和两个竖边。门扇厚度在高度方向上、中、下三点测量,见图1。读数准确至1mm。检查结果应符合5.3.1的要求。
6.1.2.2 门框槽口尺寸用钢卷尺、卡尺测量,测量部位见图2。读数准确至1mm。检查结果应符合5.3.1、5.3.2的要求。
6.1.2.3 门框厚度用卡尺进行测量,测量部位见图3。读数准确至1mm。检查结果应符合5.3.1的要求。
6.1.2.4 门框和门扇组合(前表面)高低差d用平尺和塞尺测量,测量部位见图4。读数准确至0.5mm。检查结果应符合5.3.2的要求。
6.1.2.5 门扇扭曲度和宽度方向弯曲度可用平尺、深度尺测量。测量是在门扇的一个面上进行,以这个面上的任意三个角确定一个基准平面,然后检测第四个角相对于这个基准平面的偏差值,读数准确至1mm。图5基准平面有P1、P2、P3构成,P4也在同一平面上,测量P4~P’4的距离g即为误差值。其中测量部位d小于或等于20mm。门扇宽度方向弯曲度的测量也是在门扇的一个面上进行,测量部位在距边小于或等于20mm及门扇中部(见图6)。f就是门扇不同的弯曲值。读数准确至1mm。检查结果应符合5.3.2的要求。
6.1.3 配合尺寸测量
用厚薄规插进门扇与门框之间的间隙,插进门扇与门框在贴合面的间隙,以最大插进厚度作为间隙值。测量结果应符合5.3的要求。
6.2 防爆性能试验
6.2.1 试验样品
钢质防爆门
6.2.2 试验条件
野外环境条件下,场地不小于50m*100m,固定架与地面焊接牢固,选取合适的炸药、合适的试验距离进行爆炸试验。
6.2.3 试验样品的安装
钢质防爆门直立正放,将门框固定牢固。
6.2.4 试验
取适量爆炸物在距离门体2m-3m爆炸试验,符合表1要求值;
6.3 试验结果的判定
门扇试验后,要求外观完整,基本功能可以实现,变形量不超过3cm。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7.1.1 检验条件
在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有效。
7.1.2 检验项目
外观检验、尺寸与形位公差、门铰链性能。
7.1.3 抽样方法
按同一批量的5%抽样,但不得少于3件。
7.1.4 出厂检验判定规则
当受检产品均达到合格品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如有一樘产品不合格,应加倍抽检,复检不合格项目,复检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当复检后仍有一樘产品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允许进行调整,修复后重新检验,直至符合要求。
7.2 检验
7.2.1 检验的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检验。
a) 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当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产品停产两年后恢复生产时;
d)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检验的要求时。
7.2.2 检验项目
主要项目:门铰链性能、锁具性能、防爆能力;
其它项目:外观检验、尺寸与形位公差。
7.2.3 抽样方法
从出厂检验合格的同一批次同一型号的产品中随机抽取1樘产品。
7.2.4 检验判定规则
在检验项目中,每樘门的主要项目必须达到标准要求,其它项目达到出厂检验合格品要求时,则判定该产品检验合格。当受检的1樘产品检验均为合格品,则判定该批产品检验合格。如有一樘检验不合格,应加倍抽检,复检不合格项目。复检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检验合格;复检后仍有一樘产品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检验不合格。
8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8.1 包装
产品的外包装应保证产品表面不受划伤,且牢固可靠,方便运输。
8.2 标志
每批产品包装后,要注明该批产品的用户名称、规格、型号等。
商标的粘贴位置为开启扇开启方向的反方向的上门框的边缘。
8.3 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有防变形、防损伤的相应措施。
8.4 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雨、防腐蚀的场所;产品应立放,立放角度不应小于70°,底部应垫以高度不小于30mm的木块。
本标准规定了钢质防爆门的防爆级别、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是设计、制造、验收钢质防爆门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特种公用、民用建筑使用的钢质防爆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824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
GB 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JB/T 3054 单扇平开多功能户门
GB 3836 防爆国家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和术语。
3.1 钢质防爆门
具有抵抗一定条件下爆炸物发生爆炸时产生的气体冲击波的金属门。
3.2 防爆级别
在规定的测试条件下,根据防爆门抵抗爆炸气体冲击波的下达进行级别划分。
4 产品类型、防爆级别及标记
4.1 炸药使用量及爆炸距离
。
表1 炸药使用量及爆炸距离
级别 Ⅰ Ⅱ Ⅲ Ⅳ Ⅴ Ⅵ Ⅶ
爆炸距离/m 2.0 2.0 2.5 2.0 2.5 2.0 2.0
炸药重量/kg 5.0 4.0 5.0 2.0 3.0 1.0 0.5
5 技术要求
5.1 材料与配件
5.1.1 门框、门扇材料
门框采用120mm宽国标槽钢制作,门扇采用50mm*70mm*3.0mm厚方管制成骨架,里外用5.0mm厚优质碳结钢板焊接而成并填充保温材料。
5.1.2 配件
安装在钢质防爆门上的五金配件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并与该门的使用功能协调一致。
5.2 外观质量
5.2.1 焊接要求
钢质防爆门的焊接应该牢固,焊点分布均匀,不得出现假焊和烧穿等现象。外表面的焊点、焊渣、划痕等杂质应打磨平整。
5.2.2 喷涂要求
钢质防爆门喷涂前应做除油、除锈、磷化处理。喷涂后涂层应均匀、平整、光滑、不得有堆积、麻点、气泡、漏涂等现象。
5.2.3 表面质量
门框、门扇表面应无明显凹凸、擦痕、划伤等缺陷。
5.3 尺寸与形位公差
5.3.1 尺寸公差
钢质防爆门门框、门扇其它外形尺寸公差见表1。
表2尺寸公差表
单位为mm
部 位 名 称 极 限 偏 差 部 位 名 称 极 限 偏 差
门扇高度 0
-3 门框槽口高度 +1
0
门扇宽度 0
-2 门框厚度 +1
-1
门扇厚度 +1
-1 门框槽口宽度 +1
-1
5.3.2 形位公差
钢质防爆门的形位公差见表2。
表3形位公差表
单位为mm
名 称 测 量 项 目 公 差
门框 槽口两对角线长度差 ≤5
门扇 两对角线长度差 ≤3
扭曲度 ≤4
高度方向弯曲度 ≤1
门框、门扇 门框与门扇组合(前表面)高低差 ≤1
5.3.3 配合尺寸
5.3.3.1 钢门框上有锁孔时,其与锁舌的最大配合间隙不应大于3mm。
5.3.3.2 门扇与门框配合活动间隙不应大于10mm。
5.3.3.3 门扇与门框贴合面的间隙不应大于10mm,门的开启边在关门状态与门框贴合面间隙不应大于5mm。
5.4 防爆性能要求
按照表1的规定进行试验后,外观完整,基本功能可以实现,无碎片产生及零部件掉落,变形量不超过30mm。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检查
6.1.1 表面质量检查
对表面质量进行检查时,用目视方法;检查结果应符合5.2的要求。
6.1.2 外形尺寸、形位公差检查
6.1.2.1 对规格尺寸可用钢卷尺、卡尺测量。门扇的高度和宽度在一个面上测量。测量部位在门扇的两个横边和两个竖边。门扇厚度在高度方向上、中、下三点测量,见图1。读数准确至1mm。检查结果应符合5.3.1的要求。
6.1.2.2 门框槽口尺寸用钢卷尺、卡尺测量,测量部位见图2。读数准确至1mm。检查结果应符合5.3.1、5.3.2的要求。
6.1.2.3 门框厚度用卡尺进行测量,测量部位见图3。读数准确至1mm。检查结果应符合5.3.1的要求。
6.1.2.4 门框和门扇组合(前表面)高低差d用平尺和塞尺测量,测量部位见图4。读数准确至0.5mm。检查结果应符合5.3.2的要求。
6.1.2.5 门扇扭曲度和宽度方向弯曲度可用平尺、深度尺测量。测量是在门扇的一个面上进行,以这个面上的任意三个角确定一个基准平面,然后检测第四个角相对于这个基准平面的偏差值,读数准确至1mm。图5基准平面有P1、P2、P3构成,P4也在同一平面上,测量P4~P’4的距离g即为误差值。其中测量部位d小于或等于20mm。门扇宽度方向弯曲度的测量也是在门扇的一个面上进行,测量部位在距边小于或等于20mm及门扇中部(见图6)。f就是门扇不同的弯曲值。读数准确至1mm。检查结果应符合5.3.2的要求。
6.1.3 配合尺寸测量
用厚薄规插进门扇与门框之间的间隙,插进门扇与门框在贴合面的间隙,以最大插进厚度作为间隙值。测量结果应符合5.3的要求。
6.2 防爆性能试验
6.2.1 试验样品
钢质防爆门
6.2.2 试验条件
野外环境条件下,场地不小于50m*100m,固定架与地面焊接牢固,选取合适的炸药、合适的试验距离进行爆炸试验。
6.2.3 试验样品的安装
钢质防爆门直立正放,将门框固定牢固。
6.2.4 试验
取适量爆炸物在距离门体2m-3m爆炸试验,符合表1要求值;
6.3 试验结果的判定
门扇试验后,要求外观完整,基本功能可以实现,变形量不超过3cm。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7.1.1 检验条件
在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有效。
7.1.2 检验项目
外观检验、尺寸与形位公差、门铰链性能。
7.1.3 抽样方法
按同一批量的5%抽样,但不得少于3件。
7.1.4 出厂检验判定规则
当受检产品均达到合格品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如有一樘产品不合格,应加倍抽检,复检不合格项目,复检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当复检后仍有一樘产品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允许进行调整,修复后重新检验,直至符合要求。
7.2 检验
7.2.1 检验的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检验。
a) 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当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产品停产两年后恢复生产时;
d)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检验的要求时。
7.2.2 检验项目
主要项目:门铰链性能、锁具性能、防爆能力;
其它项目:外观检验、尺寸与形位公差。
7.2.3 抽样方法
从出厂检验合格的同一批次同一型号的产品中随机抽取1樘产品。
7.2.4 检验判定规则
在检验项目中,每樘门的主要项目必须达到标准要求,其它项目达到出厂检验合格品要求时,则判定该产品检验合格。当受检的1樘产品检验均为合格品,则判定该批产品检验合格。如有一樘检验不合格,应加倍抽检,复检不合格项目。复检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检验合格;复检后仍有一樘产品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检验不合格。
8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8.1 包装
产品的外包装应保证产品表面不受划伤,且牢固可靠,方便运输。
8.2 标志
每批产品包装后,要注明该批产品的用户名称、规格、型号等。
商标的粘贴位置为开启扇开启方向的反方向的上门框的边缘。
8.3 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有防变形、防损伤的相应措施。
8.4 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雨、防腐蚀的场所;产品应立放,立放角度不应小于70°,底部应垫以高度不小于30mm的木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