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框及厚度大于50mm的门扇应采用双榫连接。框、扇拼装时,榫槽应严密嵌合,应用胶料胶接,并用胶楔加紧。
注:在潮湿地区,Ⅰ级品应采用耐水的酚醛树脂胶,Ⅱ级品可采用半耐水的尿醛树脂胶。
2)制作胶合板门(包括纤维板门)时,边框和横楞必须在同一平面上,面层及边框及横楞应加压胶结。应在横楞和上、下冒头各钻两个以上的透气孔,以防受潮脱胶或起臌。
3)门的制作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表面应净光或磨砂,并不得有刨痕、毛刺和锤印。
(2)框、扇的线型应符合设计要求,割角、拼缝应严实平整。
(3)小料和短料胶合门及胶合板或纤维板门扇不允许脱胶。胶合板不允许刨透表层单板和戗槎。
(4)门制作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1-1的规定。 木质防火门在生产时在木材阻燃过程中往往以时间作为阻燃的标准,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达到所需时间,时间一到就立即出料。这样使工人在操作过程中因工件太热不利于劳动保护,更重要的是,木材在由热变凉的过程中,木材内部的细胞因热胀冷缩而产生一定负压,被阻燃木材会在负压的作用下进一步吸收阻燃液,从而提高阻燃处理的质量。